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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中大教字﹝2018﹞5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征求外国语学院各专业意见并报请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制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工作组名单

组 长:李清平

成 员:孙胜 中英伦葩 陈洁 李玲 夏高琴 邓牧 肖艳红

秘 书:罗洪俊

二、专业分流上限人数

依据“供需对接、资源优化”的原则、专业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教学资源将“外国语言文学”类下4个专业的人数上限比例规定如下(具体见表1)。

分流前公示各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根据大类在读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的差值,按比例计算得出各专业上限人数,专业上限人数减去按专业录取人数即为专业分流上限人数),大类在读人数不含留级生和国(境)外学生。如某专业分流人数不足1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实行专业整体分流。

三、专业分流操作细则

1.大类工作组的职责

(1)按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培养要求,综合考虑学生志愿、学业成绩、专业适配度和综合素质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负责大类内学生进入专业学习前的教学、教务工作,保证日常教学、教务工作的有序正常运转。

(3)明确日常教学教务管理人员和职责,及时解答、解决学生及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4)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确保该工作公开、公正、稳妥推进。

2.大类内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

(1)按照“自主申请、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开展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

(2)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培养期限为第一学期,在第二学期开学前完成大类内确认专业工作,第二学期学生进入专业学习。

(3)依照“供需对接、资源优化”的原则、按照当年招生计划人数、招生类型、专业师资队伍、专业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由本科生院和大类工作组共同确认各专业人数上限。

(4)专业分流时,尊重学生的申请志愿,以填报的志愿顺序为主要依据;同等志愿下,按学生第一学期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排序,依次确认专业。在加权平均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规定的课程成绩(跨文化交际、英汉语比较)进行排序。

(5)结合学生的志愿和确认要求,组织学生进行专业确认考评工作,考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6)学生专业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更改,进入专业后其各项学习要求按确认专业执行。

3.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的流程

(1)学生根据志愿向大类工作组提出专业确认申请。参加专业确认的学生在大类内填报志愿并按第一学期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大类工作组按照大类内确认专业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考评,其结果由院党政联席会议最终审核并及时公示确认专业后的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本科生院备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调整到位。

4.转换专业

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大类内专业分流的实施细则

(1)大类内所有学生入学后、选课前参加入学测试,测试成绩作为确定专业的依据之一。

(2)学生入学后、选课前填报选修非英语语种(法语、日语和西班牙语)学习志愿,各语种对填报志愿的学生进行面试,确定选修学生名单。

(3)第一学期末,大类内分流工作组对已经选修法语、日语和西班牙语的学生进行考评,合格的学生第二学期进入相应的专业学习,不合格的学生转入英语专业学习;考评合格的学生也可以自愿选择进入英语专业学习。

(4)第一学期末,大类内分流工作组对所有确认进入英语专业的学生进行考评,结合学生志愿,选拔“高级翻译人才班”人选,上限人数为28人。

外国语学院

2023年5月19日